贵州网讯:素有“高原明珠”美誉的花溪,处处风景、步步风情,历史悠久,宗教多元,拥有丰富的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给广大市民及中外游客留下了美好的印象。 ![]() 平桥秋色撩人 ![]() 云顶高坡天光云影共徘徊 为积极配合花溪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先行示范区、国家级文化旅游创新区”的总目标,突出“大花园、大溪流”的特色,打造“花、山、水、景”的四幅画卷,主题为“高原明珠·大美花溪”的花溪全域旅游摄影大赛,在国庆期间拉开序幕。该摄影大赛及相关影展旨在通过广大摄影爱好者的镜头展现花溪的魅力,让大众更直观地对花溪的风景和文化有所了解,以树立大美花溪的新形象。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 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委会 中共花溪区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 花溪区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 贵州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 贵州光阴故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顾问单位: 贵州省摄影家协会 贵阳市摄影家协会 贵州省艺术摄影协会 贵州省老年摄影家协会 贵州省青年摄影家协会 媒体支持单位: 平面媒体支持:贵州都市报、贵州人民出版社 网络媒体支持:多彩贵州网、今日头条、天涯社区、中工网、新浪贵州 新媒体支持:贵州微联盟、贵州光阴故事 电视媒体支持:贵阳广播电视台、花溪电视台 二、参赛对象 海内外广大摄影爱好者 三、参赛时间 投稿时间:2016年10月1日-12月15日 评选时间:2016年12月20日(初定) 评选地点:待定 四、影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月1日—1月30日(初定) 地点:天河潭、花溪公园等三个展点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2000元 优秀奖20名,奖金500元 入围奖80名,奖金200元 注:共106个获奖名额,奖金总额为52000元,各奖项均颁发获奖证书。评奖中,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获奖作者不重复,但可有2个入围奖名额的获奖机会。 六、投稿方式 本次比赛主要采用邮件投稿方式进行,邮件以“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联系电话”为主题,在2016年10月1日-12月15日的投稿时间内,发至大赛指定邮箱:3259289135@qq.com, 逾期将视为放弃比赛。 参与摄影展的作品,需提供原图。 七、征稿内容 以花溪“精品景区、生态湿地、山地民俗、人文景观、农旅休闲、工业文化”为征稿主要内容。 八、作品要求 1.彩色、黑白作品均可,作品一律为电子文件投稿,长边不低于4000像素,大小不低于4兆,入选后不再调底。单幅、组照均可,组照4-8幅(需拼版),按1幅计入评选,每位作者限投3幅(组)。 2.天河潭景区、花溪公园两个景区的参赛作品需是2016年10月提升改造以后的照片。花溪其他区域参赛照片拍摄创作时间放宽至2016年以来。 3.作品须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拍摄时间、拍摄地点。 4.参赛作品须为记录性摄影作品,可对作品进行色阶、层次、色彩的基本调整,谢绝对原始图像改变的数码后期合成作品。 5.参赛作品不得含有反对国家或政府(包括其他国家或地区)、种族和宗教及身份歧视、污蔑民族传统文化、泄露国家或商业秘密、宣扬色情内容、侵犯他人隐私、侮辱或诽谤他人人格、蔑视残疾人等违反法律和国际惯例的内容。 九、法律声明 1、参加本次“高原明珠·大美花溪”——花溪全域旅游摄影大赛的所有人士,请在参赛前仔细阅读本法律声明,如递交作品参加大赛,则视为同意并接受本法律声明的全部条款。 2、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之作,不得使用资料图片。入选作品如被发现系非递交该作品作者的作品或抄袭、拷贝他人作品或侵犯他人著作权的,经查属实后,主办方有权取消该作品的获奖资格,并追回奖品,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递交人承担。 4、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有权以任何形式使用入选作品,包括媒体宣传、摄影展和后期书刊制作等(保证作者署名权),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5、本次摄影作品征集大赛的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大赛组委会。 咨询电话: 小刘:15085780714 小彭:18685307992 座机:0851-85598599 投稿邮箱: 3259289135@qq.com 来源:贵州光阴故事 |
哪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 在贵州,每一帧安居乐业的幸福画...[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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