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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麻雀网贷系统:P2P监管为何迟迟不肯露面

2015-1-21 15:09| 发布者: wangjing| 查看: 1539| 评论: 0

   北京 2015-01-16(中国商业电讯)--部分p2p企业‘跑路’事件对于整个p2p行业的风险控制、对项目和资产的把控能力以及资金的安全性而言,恐怕都不是一个平台通过自身就可以解决的,而是需要整个行业制定规则,这是最重要的。

    截止今年上半年末,参与p2p投资的人数为44.26万人,通过p2p借款的人数是18.9万人。但伴随成交量的火爆增长,问题平台频出也成了 p2p行业的常态。据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全年问题平台达275家,是2013年的3.6倍,平均每6家平台中就会有1家“出问题”。据相关统计,2014年所有问题平台累计导致投资者损失约60亿元。

    自2013年10月第一波p2p“跑路潮”开始,业界即开始广泛讨论p2p行业的监管问题,但时至今日,顶层设计的监管细则仍没“露面”。

    据业内专家分析,监管细则一直不出,可能主要纠结于对这一互联网金融创新的监管尺度如何把握,过严有可能扼杀创新。在行业高速发展过程中,人们担心‘一放就乱’的同事也要警惕‘一管就死’。业内专家认为,“互联网金融创新太快,各方意见目前仍不一致,所以监管比较审慎。”

    同时,也有人士认为:“监管细则作为部门规章还涉及与相关法律配套的问题,也需要较长的协调时间。”

    定位尴尬

    监管思路已渐渐浮出水面。今年4月,监管条例首次对p2p提出了“四条红线”底线监管思路,即一是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二是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三是不得搞资金池,四是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监管是为了帮助机构规避风险。如果p2p平台仅仅是一个信息平台,就意味着没有系统性的风险,监管部门无需也无权对其监管。如果p2p平台经营资金,有风险则必须有监管。”业内人士认为如果是p2p平台自担保,或者p2p平台与小贷公司合作,就有必要监管。

    当前p2p发展迅速,业务模式五花八门,多位业内人士表示,监管层之所以未出台监管细则,一方面在于行业发展太快,有必要鼓励创新,希望行业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境方面发挥一定作用;另一方面在于参与者人数较少,暂时不会有系统性风险之忧。

    “监管对于p2p行业而言,是至关重要的问题。”业内人士表示,只要涉及到金融服务,其实在任何国家都是有监管的。监管政策会决定p2p企业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因为目前没有一个非常清晰的界限,所以p2p行业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发展模式,但是当真正有监管政策出台以后,就可以看清楚什么样的业务是可以做的,什么样的业务拿另外的金融牌照即有资格做,这对p2p行业发展是至关重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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