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023年2月22日 /美通社/ -- Doo Group 子公司 Doo Financial HK Limited(中央编号:BSM562)获批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第 4 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和第 9 类(提供资产管理)牌照。 香港证监会是香港金融监管机构之一,《证券及期货条例》中已列明其目标、职能、权力及职责。 Doo Financial HK Limited 提供以下服务: 1. 第 4 类(就证券提供意见) a. 就以下各项提供意见— i. 应否取得或处置证券; ii. 应取得或处置哪些证券; iii. 应于何时取得或处置证券;或 iv. 应按哪些条款或条件取得或处置证券;或 b. 发出分析或报告,而目的是为利便该等分析或报告的受众就以下各项作出决定— i. 是否取得或处置证券; ii. 须取得或处置哪些证券; iii. 于何时取得或处置证券;或 iv. 按哪些条款或条件取得或处置证券,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查阅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附表 5 受规管活动: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571!zh-Hant-HK 2. 第 9 类(提供资产管理) a. 房地产投资计划管理;或 b. 证券或期货合约管理 更多详情浏览 www.doogroup.com |
哪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 在贵州,每一帧安居乐业的幸福画...[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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